从“世界工厂”到“创新之城”,深圳的转型发展离不开对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的保护。作为支撑我市科技创新环境的两项重要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如何?市人大常委会展开了为期三个月的执法检查,并于近日出台执法检查报告。根据报告,我市拟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度,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让“知产”变“资产”。
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这两项法规都是近两年来实施的新法,相互关联,有力地推动了深圳科技创新发展。
数字最有说服力。我市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2019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9230.85亿元,增长11.26%,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2700家,累计超过1.7万家,在全国位居第二。自主创新平台加快建立,去年新增各类创新载体381家,累计建成各类创新载体2260家,其中诺贝尔奖科学家实验室11家。近期,我市获批建设国家第四个综合性科学中心,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
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深化深港协同创新是近年来深圳科技创新的突出特点。我市扩大“深港创新圈”计划项目类别,实现科研资金过港,催生出多家行业龙头企业。6所香港院校累计在深联合培养各类人才9808名,在深设立科研机构64家,孵化企业156家。在全球布局十大海外创新中心,接洽科技项目2000余项,孵化海外项目200余个,构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生态圈。
启动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制度
知识产权保护是创新的关键。去年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实施第一年,深圳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知识产权违法案件1608件,比2018年增长31%,罚没款5150万元。
知识产权案件涉及大量的专业术语,很多专利技术还处在尖端前沿,对办案人员而言存在很大困难。今年,我市创新启动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制度,引入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办案效率。目前,技术调查官遴选标准、配备方案和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文本正在起草当中。
我市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自律建设,在不同行业领域建成76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为超过10万家企业提供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
科技成果转化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引擎。为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充分发挥金融资本对科技创新的支撑,执法检查报告提出,拓宽科技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证券化相关制度,推动企业作为原始权益人在证券交易场所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
根据现行政策法规,“知产”变“资产”尚存评估难、配套弱等问题。此次执法检查提出的建议迅速落实到立法当中,正在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草案)》拟率先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知识产权资本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一系列制度,推进以知识产权运营未来收益权为底层资产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